区委巡察组反馈十四届区委第八轮第一批巡察情况

来源:区委巡察办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5-01-07

近日,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分别向区人民法院党组、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区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区人民法院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差距,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助力高质量发展,推动司法为民力度不够,“立案难”、审判质效不高、“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意识形态建设较为薄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未压紧压实,落实“清风廉韵”工程不够有力;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诉讼费等收支管理存在风险漏洞;重大工程缺乏有力监管,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机关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较为薄弱;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年轻干部培养、暖警爱警等方面还有待强化。对上一轮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检察建议等落实还不够到位。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工作缺乏主动性;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不够均衡,案件质效、检察建议质效、数字检察成效有待提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退休干警管理、“三个规定”执行存在不足;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制度执行不严谨;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干部队伍梯队化建设存在不足,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未做到长期坚持、举一反三。

区公安分局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践行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还有差距,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主动融入护航中心工作还有欠缺,优化营商环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尚有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队伍建设、执法能力、暖警爱警有待提升;执行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和采购制度不严格;党委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有力,执行“三会一课”、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规范;对上一轮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还不够彻底。

反馈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党组、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区公安分局党委要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做到公开透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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